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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项目 |
收费标准 |
计费单位 |
收费依据 |
收费范围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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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印纸发票60K 定额100份 |
8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80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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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印纸发票60K 3联X25份 |
2.5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80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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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印纸发票48K 3联X25份 |
3.5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80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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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印纸发票40K 3联X25份 |
4.5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80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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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印纸发票30K 3联X25份 |
6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80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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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印纸发票18K 3联X25份 |
9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80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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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压感防伪发票60K 3联X25份 |
7.5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2.5元/本;如增加联为普通纸,每增加一联加收0.8元/本 |
本 |
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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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压感防伪发票48K 3联X25份 |
10.00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2.5元/本;如增加联为普通纸,每增加一联加收0.8元/本 |
本 |
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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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压感防伪发票40K 3联X25份 |
12.5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2.5元/本;如增加联为普通纸,每增加一联加收0.8元/本 |
本 |
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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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压感微机纸发票48K 3联X1份 |
0.5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 1元/份 |
份 |
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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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压感微机纸发票40K 3联X1份 |
0.6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 1元/份 |
份 |
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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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专用发票 |
按印制成本加收20%的管理费定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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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局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7]111号,鲁国税征[1997]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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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工本费
水印纸手工版25K 3联X25份 |
7.2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8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系统新增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46号,鲁国税征[1999]13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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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工本费
无碳压感纸印计算机版241mmX153mm 3联X1份 |
0.80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15元/份 |
份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国税系统新增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46号,鲁国税征[1999]13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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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印纸发票32K联四 96mmX267mm 3联x100份 |
5.40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0.50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统新增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149号,鲁国税征[1999]31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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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纸(压感)防伪发票 32K联四 3联x100份 |
8.5元 每增加一联加收2.50元/本(如增加联为普通纸,加收0.50元/本)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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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纸(压感)机外发票
128K 3联x1份 |
0. 10元 |
份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增减联次按每联平均标准相应调整价格,增加联超过0.15元的按0.15元/联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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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纸(压感)机外发票
72K 3联x1份 |
0. 25元 |
份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增减联次按每联平均标准相应调整价格,增加联超过0.15元的按0.15元/联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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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纸(压感)机外发票
60K 3联x1份 |
0. 30元 |
份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增减联次按每联平均标准相应调整价格,增加联超过0.15元的按0.15元/联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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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碳纸(压感)机外发票
21K 3联x1份 |
0. 70元 |
份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增减联次按每联平均标准相应调整价格,增加联超过0.15元的按0.15元/联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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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44mm*127.00mm 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5.1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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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44mm*127.00mm无碳压感纸二联 100份/卷 |
6.7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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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44mm*133.35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5.2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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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44mm*133.35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6.9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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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44mm*152.40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5.4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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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44mm*152.40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7.4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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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56mm*127.00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5.5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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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56mm*127.00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7.6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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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56mm*133.35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5.6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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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56mm*133.35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7.8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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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56mm*152.40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5.8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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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56mm*152.40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8.3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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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68mm*127.00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5.9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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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68mm*127.00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8.6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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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68mm*133.35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6.1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|
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68mm*133.35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8.8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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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68mm*152.40.00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6.3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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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68mm*152.40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9.3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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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
75mm*127.00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6.3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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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75mm*127.00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9.5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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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75mm*133.35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6.4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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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75mm*133.35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9.7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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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75mm*152.40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6.6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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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75mm*152.40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10.2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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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 80mm*127.00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6.5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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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 80mm*127.00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10.0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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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80mm*133.35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6.7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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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80mm*133.35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10.4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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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80mm*152.40mm底纹或水印纸 单联100份/卷 |
7.0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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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控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80mm*152.40mm无碳压感纸二联100份/卷 |
11.0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部分普通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1999]378号,鲁国税征[2000]2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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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商品手工版水印纸发票 (16开,195mm*265mm)
3联X25份 |
9.00元 每增加一联,加收0.80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统部分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0]186号,鲁国税征[2000]10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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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商品手工版水印纸发票(A4,210mm*295mm)
3联X25份 |
9.30元 每增加一联,加收0.80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统部分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0]186号,鲁国税征[2000]10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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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商品计算机版无碳压感纸发票 (16开,195mm*265mm)
3联X1份 |
1.00元 每增加一联,加收0.20元/份 |
份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统部分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0]186号,鲁国税征[2000]10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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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商品计算机版无碳压感纸发票 (A4,210mm*295mm)
3联X1份 |
1.20元 每增加一联,加收0.20元/份 |
份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系统部分发票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0]186号,鲁国税征[2000]10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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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即开即奖式普通发票工本费(水印纸发票,40K,190mm*105mm) |
8.00元/本 每增加一联,加收2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3]260号,鲁国税函[2003]59号转发) |
向国税机关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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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即开即奖式普通发票工本费(干式水印纸发票,40K,190mm*105mm) |
10.00元/本 每增加一联,加收2元/本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3]260号,鲁国税函[2003]59号转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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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(56mm*152.4mm普通纸)
单联 100份/卷 |
12.0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3]260号,鲁国税函[2003]59号转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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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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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(56mm*152.4mm无碳压感水印纸) 二联 100份/卷 |
18.0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3]260号,鲁国税函[2003]59号转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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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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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(68mm*152.4mm普通纸) 单联 100份/卷 |
13.0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3]260号,鲁国税函[2003]59号转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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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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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(68mm*152.4mm无碳压感水印纸)
二联 100份/卷 |
19.0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3]260号,鲁国税函[2003]59号转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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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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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(75mm*152.4mm、80mm*152.4mm普通纸)
单联 100份/卷 |
14.0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3]260号,鲁国税函[2003]59号转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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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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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款机专用卷筒式发票(75mm*152.4mm、 80mm*152.4mm无碳压感水印纸)
二联 100份/卷 |
20.00元 |
卷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3]260号,鲁国税函[2003]59号转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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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卷共100份。每卷为200份的,其工本费收取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70%确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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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额发票工本费(270mm*80mm) |
8.00元 |
本 |
《山东省物价局、财政厅关于省国税局新版普通发工本费收取标准的批复》(鲁价费发[2003]260号,鲁国税函[2003]59号转发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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